醫院頻住商發暴力事件,公安衛生聯手出台醫院安防系統建設通知
  二級以上醫院納入預防癌症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進行管理 醫院重要科室安裝一鍵式報警

  2010年4月30日,患兒身亡引起醫患糾紛,醫系統傢俱生被軟禁大半天。記者 付興華 攝
  近期以來,暴力事件頻繁在醫院中發生,成為社會關註的熱點。20日,雲南省衛生廳、雲南省公安廳聯合發出《關於開展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通知》,將二級以上醫院納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進行管理,依法實施重點保護,並構建醫院內部治安防控網絡,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涉醫違汽車貸款法犯罪,維護醫院正常診療秩序。
  保安人員
  20張病床配澎湖民宿1名保安
  《通知》對醫院組織制度、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系統和醫患糾紛調處機制五項建設提出了具體意見。各級、各類醫院要遵循“就高不就低”的原則規定聘請保安員,可按照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%;20張病床1名保安;日均門診量的3‰的標準配備保安員。醫院要為在崗的保衛人員配備必要的通信設備、防護裝備和防護器械,其中對講機、頭盔、鋼叉、防刺背心為必配裝備。
  “目前,昆醫附一院有安保人員100多人。”昆醫附一院保衛科科長邱學志說,該院約有2000餘張病床,100多名保安,病床與保安的比例為20:1。
  “對於坑騙患者錢財的醫托,保安的作用比較明顯。”邱學志說:“但是由保安出面解決‘醫鬧’往往效果不佳,因為患者會認為醫院和保安本來就是一家的,因此由警察出面解決會好很多。”
  糾紛調解室
  加裝聲音覆核裝置
  醫院糾紛調解室要加裝聲音覆核裝置,參照公安派出所調解室正規化建設標準組織施工。《通知》要求,二級以上醫院要設立專門的醫患關係調處辦公室,統一受理並管理醫院投訴。通過設立接待窗口、席位等形式,第一時間受理投訴,從源頭上化解醫患矛盾糾紛。
  各地要參照省級“一對一”重大醫患糾紛快速對接聯繫制度,建立醫院與轄區派出所“一對一”聯繫人制度和醫警快速對接機制。
  嚴打醫鬧
  公安機關做到三個嚴禁
  在醫院新建、改建過程中,要為公安機關派出的醫院警務室提供所需的辦公場地和工作條件。《通知》要求,醫院建立入侵報警系統、視頻監控系統、出入口控制系統和電子巡查系統四個系統,逐步實現與公安機關聯網運行。
  二級以上醫院要設置專門的安全監控中心。加強重點、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,在各出入口、主要通道、門衛值班室等部位安裝視頻監控裝置;門衛室、重要科室、重點要害部位要安裝一鍵式報警裝置,並與醫院安全監控中心聯網,發生突發案件時,醫院安全監控中心要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。
  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、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,做到三個嚴禁:嚴禁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、擺設靈堂、擺放花圈、懸掛橫幅、違規停屍、聚眾滋事,圍堵大門;嚴禁在醫療機構尋釁滋事;嚴禁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。同時,要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,從嚴、從快打擊侮辱、猥褻、恐嚇、故意傷害醫務人員,以及職業醫鬧和故意毀壞、盜竊、搶奪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。
  刀傷槍傷
  接診醫院
  要向警方報告
  《通知》還要求,建立治安刑事警情檢測機制。醫院要配合公安機關共同做好治安、刑事警情的檢測工作。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發現涉嫌治安、刑事案件的槍傷、刀傷、中毒、鈍銳器外傷等可疑就診人員和非正常死亡人員,要及時將可疑情況向醫院保衛部門和屬地公安機關報告,保衛部門盡可能做好防範穩控工作。
  本報記者 王勁松  (原標題:雲南二級以上醫院納入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進行管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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