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本報記者 郭海方
  在記者老家南陽,春節的一個重要“規矩”是大年初二“走舅家”。誰要是不回老家“走舅家”,那可是“大不敬”。因此,往年不論再遠再忙再累,我們這些在外地工作的晚輩都要老老實實趕回老家。但今年春節,卻有“新情況”,為啥?舅舅到“城裡”——深圳市過年了!
  原來,舅舅的幾個孩子都在深圳打工。往年,每到春節,表弟表妹幾個就齊齊趕回老家。路途遙遠,一路的辛苦自不必說,在家團聚的時間其實也很短。所以,這幾年,我和表弟表妹都勸舅舅到深圳去過年,但舅舅不為所動。我知道,他最擔心的一是到了城裡開銷大,二是家裡的十幾畝地放心不下。
  大年初二,我一撥通遠在深圳的二表弟的手機,便隱約聽見舅舅和妗子爽朗的笑聲。表弟說,他們姊妹幾個正陪著舅舅和妗子在深圳市羅湖區的一個公園游玩呢!得知是我的電話,舅舅趕忙接過去,寒暄了一陣,舅舅便說:“方啊,我真該早聽你們幾個的話,早點來這大城市了!”原來,舅舅和妗子是在去年收秋過後到深圳的,最初表弟們只敢在電話中說讓舅舅趁著農閑去深圳看看,結果舅舅一到那裡便捨不得走了,一向吃苦耐勞且擅長手藝活的舅舅,還在表弟們的幫助下找到了一份臨時工,一個月能掙兩千多塊錢。幾個表弟乾脆在深圳合租了一個大房子,舅舅全家其樂融融。
  那以後家裡的十幾畝地咋辦?“賃出去!等今年麥收過後就全部賃給村裡的合作社或種植大戶!”舅舅胸有成竹地說。③12  (原標題:到城裡過大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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